
#fontzoom p{margin-bottom:10px;} #fontzoom img{max-width:95%;} 根据《生猪屠宰质量治理规范》《农业屯子部办公厅关在做好〈生猪屠宰质量治理规范〉实行事情的通知》(农办牧〔2023〕32号)和《浙江省农业屯子厅关在做好〈生猪屠宰质量治理规范〉实行事情的通知》要求,经企业自查申报、县级初审、市级审核上报、生猪屠宰GMP查抄专家组评审等步伐,评定遂昌县东方食物有限责任公司等2家企业切合生猪屠宰GMP要求。现将企业名单予以公示。若有贰言,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向我厅反应。 公示时间:2026年6月5日至6月11日(7天) 接洽德律风:0571-86757367 接洽地址:浙江省杭州市凤起东路29号 邮 编:310020 电子邮箱:zjsxmsyc@163.com 附件:浙江省2026年第一批经由过程生猪屠宰质量治理规范初次查抄企业名单 浙江省农业屯子厅 2026年6月2日 附件 浙江省2026年第一批经由过程生猪屠宰质量治理规范初次查抄企业名单 1. 遂昌县东方食物有限责任公司 2. 嘉兴市各人菜篮子工程有限公司